自2023年6月1日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新修訂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對新媒體平臺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新媒體作為信息傳播的重要渠道,如何在合規框架下開展服務,成為行業關注的焦點。
新媒體需明確資質要求。根據新規,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平臺必須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未經許可,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這意味著新媒體平臺在發布、轉載新聞前,需核實自身是否具備相應資質,避免違規操作。
內容審核機制需加強。新規強調,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審核、公共信息巡查、應急處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新媒體平臺應加大對新聞內容的把關力度,確保信息來源真實可靠,禁止傳播虛假新聞、有害信息。平臺需完善用戶舉報機制,及時處理違法違規內容,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第三,轉載行為需規范。新媒體在轉載新聞時,必須注明來源、原作者及發布時間,不得歪曲、篡改原新聞內容。對于時政類新聞信息,僅可轉載中央新聞單位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發布的信息,嚴禁自行采編。平臺應建立轉載記錄制度,確保可追溯性,防止傳播不實信息。
第四,用戶管理責任需落實。新媒體平臺需加強對公眾賬號、網絡主播等用戶主體的管理,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利用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從事非法活動。平臺應通過實名認證、內容監測等方式,防范用戶發布違規新聞信息,并對違規賬號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關閉等處置措施。
技術手段與自律相結合。新媒體平臺應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提升內容識別和風險管控能力,同時加強行業自律,主動配合監管部門開展檢查。只有將外部監管與內部治理結合,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6月1日新規的實施,為新媒體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劃定了清晰紅線。平臺需盡快適應新要求,強化資質、內容、轉載和用戶管理,在合規前提下發揮信息傳播優勢,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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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2-10 19:53:29